日前,经崇左市委批准,崇左市纪委监委对凭祥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、二级调研员李有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。
经查,李有发丧失理想信念,背弃初心使命,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违规收受礼品、礼金;违反组织原则,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;把公权力异化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,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款拨付、推进项目进度等方面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巨额财物。
李有发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、组织纪律、生活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严重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崇左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崇左市委批准,决定给予李有发开除党籍处分;由崇左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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